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清缴煤炭生产企业交通建设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非税[2012]1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6-20
实施时间: 2012-6-20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19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中、省直有关部门(企业),有关市、县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27号)要求,我省从2012年2月1日起取消对煤炭生产企业征收的交通建设费项目。经省政府批准,为确保收费政策执行期内交通建设费应征尽征、应缴尽缴,现就进一步核实煤炭生产企业产销量和清缴交通建设费有关事宜通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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