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市区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地税规[2012]8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2-14
实施时间: 2012-2-14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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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纳税(费)人:
  现将2011年社会保险费结算相关政策和时间要求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社会保险费结算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结算的范围是指《金华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金政发[2005]104号)规定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即市区2011年度实施社会保险费“五费全征”办法的网上申报企业。2011年度新成立企业,从当年度申报税费月份起至12月31日止。
  二、社会保险费结算的时间要求
  (一)各纳税(费)人应在2012年2月1日至5月31日通过互联网络(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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