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新人社发[2012]70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5-22
实施时间: 2012-5-22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6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用工方式,在促进灵活就业、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减少“摩擦性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劳务派遣用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规范,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但也存在规避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