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办发[2012]5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2-5-9
实施时间: 2012-5-9
法规类型: 小企业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4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施行。为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