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建立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用电量及用电价格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价商价字[2012]13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6-6
实施时间: 2012-6-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阅读人次: 31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各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新评定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用电价格问题的复函》(赣发改商价函[2012]138号)规定,经研究,建立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用电量及价格统计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各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将2011年度用电价格、用电量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按照附件表格要求,认真填写,请于6月15日前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分别直报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联系人:龙水庚,联系电话:83986297,电子邮箱:313656475@)。
  二、从2013年起,每年1月20日前将上年度用电价格......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