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98号
发文部门: 吉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9-2-23
实施时间: 1999-2-2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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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法收费,制止乱收费,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事业单位、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为加强社会、经济、技术、资源的管理和发展社会事业,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收取费用的法定凭证,是财务核算和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专用票据外,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四条 财政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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