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雷击风险评估等部分涉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价服[2012]19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2-8-15
失效时间: 2014-8-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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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决定降低部分涉企服务收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气象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雷击风险评估服务,其基准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专业气象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8〕267号)规定的标准降低30%。
  二、招标代理机构为企业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其基准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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