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劳社部发[2005]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05-2-24
实施时间: 2005-2-24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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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并轨工作的要求,2005年底要基本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以下简称“并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并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05年底基本实现并轨是中央总结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实践,总揽全局,审时度势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1998年以来实行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脱困,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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