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湖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绩函[2012]9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7-9
实施时间: 2012-7-9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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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省直管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2]11号)的要求,省财政厅将建立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首批申请入库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除具备本行业的相应资质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截至2012年6月30日,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0人,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少于10人; 2、执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且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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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