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金[2004]4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4-4-12
实施时间: 2004-4-12
法规类型: 其他费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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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高法院,高检院,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对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问题进行清理。为制定合理的清退政策,顺利开展清退和整改工作,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对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情况进行登记摸底。现将开展清理登记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登记范围
  (一)清理登记的单位范围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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