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府办[2012]6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2-7-3
实施时间: 2012-7-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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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公安厅
  为深入贯彻实施“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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