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4]27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4-12-30
实施时间: 1995-7-1
失效时间: 2000-10-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23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上报国家税务局征管理司。
  《税收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所说“税收机关检查纳税人存款帐户许可证明的式样和印制、使用办法仍按(89)国税征字第01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税务检查专作证明”的式样另行制定。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本文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及换发税务检查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0]12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0-7-6
实施时间: 20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