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厦门市翼晖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产品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发文时间: 2012-6-27
实施时间: 2012-6-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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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区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精神,厦门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办公室于2012年6月中旬组织相关部门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对申请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的企业进行现场查验,并经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公示,确认厦门市翼晖新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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