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切实做好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02]9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2-12-24
实施时间: 2002-12-24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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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国减负[2002]11号)的要求,现就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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