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调整完善全省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交[2012]18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交通厅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6-27
实施时间: 2012-6-27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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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交通部《关于发布交通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的通知》(交科教发〔2003〕143号),为使我省车型分类标准与部规定标准一致,实现与周边上海、江苏等省市相统一,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的实施,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调整完善全省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省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调整,按照交通部发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03)执行(调整后的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详见附件)。调整后我省高速公路客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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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调整后的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