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出租房屋计税租金核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地税财行便函[2012]10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7-2
实施时间: 2012-7-1
法规类型: 房产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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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不含直属分局、各稽查局),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我市出租房屋税收征管,近期市局与市房产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房屋计税租金核定标准等问题的通知》(沈地税发[2012]56号),现将落实此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发布的租金标准未涵盖地区租金标准制定问题
  市局统一发布的租金标准中未包括的苏家屯区、沈北新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局应按文件规定,抓紧与当地物价和房产部门沟通协调,制定本地区出租房屋计税租金核定标准,并报市局备案。
  二、核定标准适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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