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气体回收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管[2012]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6-19
实施时间: 2012-6-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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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城投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核定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气体回收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沪城投[2012]16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气体回收发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能源[2008]032号),核定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气体回收发电项目11台共计15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61元(含税),自项目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项目上网电价高于本市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纳入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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