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补充规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1-1-1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其他会计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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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建设单位的会计处理
  1.使用拨改贷投资的建设单位,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时,借记“基建投资借款——拨改贷投资借款”科目,贷记“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预算拨款)”科目。
  2.已经办理竣工验收,但尚未还清拨改贷本息的建设项目,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时,借记“基建投资借款——拨改贷投资借款”科目,贷记“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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