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联[2012]3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4-10
实施时间: 2012-4-10
失效时间: 2013-4-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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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黑卫财函[2012]30号)收悉。为保证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7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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