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企[2012]5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6-19
实施时间: 2012-7-19
失效时间: 2017-7-19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0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金融办,各商业银行:
  为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本市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促进本市小型微型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精神,我们制定了《上海市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二O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上海市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
  第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