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人社规[2012]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2-4-19
实施时间: 2010-7-13
失效时间: 2015-7-12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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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活力,保障其退休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8]10号)、《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1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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