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确认、税务登记、资格认定、税种登记等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12]11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6-7
实施时间: 2012-6-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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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
  经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各市、县地税局将于2012年6月25日前,向同级国税机关传递当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信息(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2012年7月10日前,向同级国税机关传递当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信息。为做好营改增试点的基础准备工作,确保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就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确认、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和税种登记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
  (一)调查确认
  各市、县国税局于6月25日接收试点一般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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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调查问卷.DOC    
2.安徽省国税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