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监察局上海市审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企[2012]5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资委 上海市监察局 上海市审计局
发文时间: 2012-6-20
实施时间: 2012-6-20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其他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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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印发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2]1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提出了有关要求。为确保中央精神在本市得到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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