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建房[2012]1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2-5-29
实施时间: 2012-5-29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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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
  为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房屋登记程序,方便房屋登记申请人,加快房屋登记办理速度,现将房屋登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于开发建设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开发建设单位的申请,分块、分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应当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范围为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范围组织验收后形成的竣工验收报告应当予以备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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