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管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28
实施时间: 2012-6-1
失效时间: 2015-7-3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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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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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2.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6-9
实施时间:201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