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发文文号: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7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1998-10-27
实施时间: 1999-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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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及其员工,但下列员工除外:
  (一)镇、街道办事处“三来一补”企业的非深圳户籍员工;
  (二)股份合作公司和村办企业的非深圳户籍员工;
  (三)外国籍员工和港、澳、台员工;
  (四)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后调入、迁入本市的员工;
  (五)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员工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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