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皮肤病医院湿疹颗粒等自制剂价格的批复
发文文号: 大价发[2012]42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4-11
实施时间: 2012-4-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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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你院《关于调整部分自制药品价格的请示》(大皮发[2012]8号)收悉。鉴于你院湿疹颗粒等五种自制剂价格成本增加的实际情况,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医疗机构配置制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湿疹颗粒等自制剂价格做如下调整:
  大连市物价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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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湿疹颗粒等自制剂价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