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苏州市区2012年度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人保规[2012]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1-19
实施时间: 2012-4-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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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保中心,市区各医保定点单位:
  为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和生育保障水平,加大对困难人群和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力度,经苏州市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苏州市区2012年度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政策做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增加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额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全年记入标准增加50元,按年龄段分别确定为:70周岁以下由950元提高到1000元;70岁以上(含70周岁)由1150元提高到1200元,其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1400元提高到14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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