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房金规[2012]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2-24
实施时间: 2012-2-20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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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处室,各承办银行:
  为进一步方便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办理还款业务,解决部分借款人需要调高月还款额度的问题,现就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方式通知如下:
  一、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可根据个人意愿调整月还款额度,每年可申请调整一次。即:可以通过缩短剩余借款期限来调高月还款额度;对于已办过缩短借款期限的贷款,仍可通过延长剩余借款期限来调低月还款额度。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度调整以贷款银行规定办理。
  二、申请调整月还款额度须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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