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于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待遇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人社[2012]192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6-6
实施时间: 2012-6-6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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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现就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待遇通知如下:
  一、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2012年度,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其他居民财政补助标准由200元/人·年提高到240元/人·年。
  二、提高居民医保待遇
  (一)门诊。学生儿童在门诊发生的费用,0—300元之间,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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