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商业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6]75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7-4
实施时间: 2006-7-1
法规类型: 财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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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2006年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有利于促进财产保险业诚信规范经营,有利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各保险公司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推动产品创新,不断完善产品体系,确保实现商业机动车辆保险与交强险的顺利衔接、实现财产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应及时开发与交强险相衔接的商业机动车辆保险产品。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原则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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