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寿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5]98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5-11-1
实施时间: 2005-11-1
失效时间: 2015-3-31
法规类型: 寿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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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寿险公司,各保监局:
  近来,部分寿险公司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赠送保险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身保险业务的发展。但个别寿险公司以赠送保险为由,变相违规开展业务,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投保人的利益。为规范寿险公司赠送保险的行为,维护人身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寿险公司赠送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寿险公司可以以促销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人身保险。其中,向购买保险产品的投保人、被保险人赠送保险的,所赠送保险的保费不得超过该客户首年保费的5%;向普通消费者赠送保险的,对每人所赠送保险的保费不得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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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
发文文号:保监发[2015]12号
发文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5-1-23
实施时间:20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