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吸纳会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会[2012]17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6-4
实施时间: 2012-6-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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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中省直各单位:
  黑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经省民政厅依法核准成立,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财政厅。为促进协会健康发展,协会决定吸纳一批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会业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一)业务范围:
  1、组织会员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法或经授权组织会员及会员单位财会人员开展学术研讨、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
  3、组织开展总会计师任职资格认证、考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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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doc    
附件2:黑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