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变更驻苏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综[2004]8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4-6-28
实施时间: 2004-7-1
法规类型: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8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驻宁中央单位,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3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