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查注销部分非正常户税务登记证件的通告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12]2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3-20
实施时间: 2012-3-20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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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质量,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认定超过两年的非正常户在逐户核查的基础上,对符合注销条件的非正常户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查注销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正常户纳税人为本次核查注销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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