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陕价服函[2012]93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6-6
实施时间: 2012-6-6
失效时间: 2014-6-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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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收费标准的请示》(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所字〔2012〕1号)收悉。鉴于文化产权交易业务系由西部产权交易所划转,且我局在2009年8月已发文(陕价行函[2009]114号)明确了西部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将你公司文化产权交易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仍执行西部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产权交易手续费由交易所按照下表差额累进计费率标准向成交的交易双方分别收取,也可经交易双方协商由一方承担。每宗交易手续费最低收费标准为3000元。
  产权交易手续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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