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价资[2012]37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7
实施时间: 2012-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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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石化浙江杭州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浙江杭州销售分公司,各区物价局: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浙价电〔2012〕3号)精神,决定提高汽、柴油价格。现就我市具体贯彻意见通知如下:
  一、全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提高30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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