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补充《稀土产品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30
实施时间: 2012-1-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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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稀土产品经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因国家税务总局拟将稀土企业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稀土企业销售稀土产品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能通过系统中的产品目录库选择产品名称开具。为此,我局特将总局已制定的《稀土产品目录》(附件)提供给你们,请你们对该目录进行确认补充,于2月6日前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88026551、88026519。
  附件:《稀土产品目录》
  温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O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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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稀土产品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