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丽水市本级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3-23
实施时间: 2012-4-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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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存量房交易纳税申报行为,体现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原则,增强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妥善解决丽水市本级存量房交易评税系统应用过程中征纳双方对最低计税价格争议,现制定《丽水市本级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试行)》,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丽水市本级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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