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天津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验收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采[2012]2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监察局 天津市审计局
发文时间: 2012-5-21
实施时间: 2012-5-2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97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9]14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根据我市政府采购2012年工作安排,市财政局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于5月份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及验收工作专项检查工作。
  一、检查目的
  政府采购的目的就是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程序授予中标(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实现政府采购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采购人要依法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天津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及验收专项检查自查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