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发[2012]17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5-4
实施时间: 2012-5-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44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