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关于鼓励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府办[2012]36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2-10
实施时间: 2012-2-10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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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保监局,有关金融机构:
  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二月十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市政府金融办 市财政局
  第一条 为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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