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12]11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6-6
实施时间: 2012-6-6
法规类型: 税费法规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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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申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原则同意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于 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运行。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目前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已进入前期准备阶段。为确保全省国税系统试点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各地要立即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认真深入学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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