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发改[2012]80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6-8
实施时间: 2012-6-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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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中石化北京石油公司、中石油北京销售分公司、北京龙禹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10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6月9日零时起,每吨分别降低530元和510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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