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监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库[2012]3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监察局
发文时间: 2012-5-31
实施时间: 2012-5-31
失效时间: 2017-5-3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6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监察局,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针对目前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评审程序不完善、职责分工不清晰、评审现场组织不够规范等情况,市财政局会同市监察局对原《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补充修订,研究制订了《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监察局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工作纪律.doc    
2.上海市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资格声明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