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明确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综[2012]4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5-25
实施时间: 2012-5-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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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物价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从严从紧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明确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下列范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一 )专门面向企业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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