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价联[2012]2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21
实施时间: 2012-3-21
失效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4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物价局、财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