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国税发[2009]127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21
实施时间: 2009-12-2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36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注销税务登记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规范工作流程,遏制纳税人利用注销税务登记逃避纳税义务,防止国家税款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纳税人、扣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