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富锦华庭小区基础设施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管[2012]3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4-18
实施时间: 2012-4-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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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天津市宏佳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富锦华庭小区基础设施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经审核,你公司在北辰区富锦道与高峰路交口处承建的富锦华庭小区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销售住宅的建筑面积为134838.38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5964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6560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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