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会协[2012]28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2-2-23
实施时间: 2012-2-23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9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注册会计师协会: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经黑龙江省注协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附件: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
  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